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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部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国金证券(以下简称“我司”)将对部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自2023年7月14日16:30起,风险承受能力为C1(最低类别)、C1(低风险承受)以及C2(中低风险承受)的普通投资者,不能在我司开立或转入A股证券账户和B股证券账户。

  2、投资者新开通交易所各类证券交易权限时,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当与拟申请开通交易权限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业务规则调整不影响存量投资者已开通的各项交易权限,投资者仍可根据自身意愿参与相应交易。建议投资者关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所参与业务风险的适配情况,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参与交易。

  我司将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持续跟踪了解投资者的适当性匹配情况,落实相关管理措施。请投资者及时了解业务规则变化,审慎投资。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司服务热线95310或您的服务人员。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主要业务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适配情况

业务名称业务风险等级适当性匹配
质押式融券回购R1C1/C2/C3/C4/C5/专业投资者
报价回购R1C1/C2/C3/C4/C5/专业投资者
主板市场股票R3C3/C4/C5/专业投资者
基础设施基金R3C3/C4/C5/专业投资者
公司债企业债R3C3/C4/C5/专业投资者
股票期权一级交易权限R3C3/C4/C5/专业投资者
开通创业板R4C4/C5/专业投资者
同步创业板R4C4/C5/专业投资者
科创板R4C4/C5/专业投资者
港股通R4C4/C5/专业投资者
可转债R4C4/C5/专业投资者
北交所R4C4/C5/专业投资者
新三板R4C4/C5/专业投资者
风险警示股票R4C4/C5/专业投资者
两网及退市R4C4/C5/专业投资者
退市整理股票R4C4/C5/专业投资者
创新企业股票R4C4/C5/专业投资者
融资融券R4C4/C5/专业投资者
股票质押R4C4/C5/专业投资者
约定购回R4C4/C5/专业投资者
行权融资R4C4/C5/专业投资者
股票期权二/三级交易权限R4C4/C5/专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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