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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此制定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以下简称《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现予以发布。

即日起,投资者开展程序化交易或申请程序化交易相关权限,需签署《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

原签署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补充协议》的投资者并开通相关程序化交易权限的,即日起若发生程序化交易,视为投资者默认知晓并认可《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双方须按《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若投资者不同意《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请立即关闭相关程序化交易权限或停止程序化交易。

详询您的专属服务顾问或公司客服热线95310。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附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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