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的要求,自2024年7月22日起,我司将对投资者融券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不同板块的标的证券的融券保证金比例的控制指标。
(1)科创板证券、注册制创业板证券、核准制创业板证券、北交所证券以及相应板块存托凭证的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科创板证券、注册制创业板证券、核准制创业板证券、北交所证券以及相应板块存托凭证的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 = 120% +(1-标的证券折算率)×0= 120%
(2)除上述证券以外的其他标的证券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 = 100% +(1-标的证券折算率)×0.20
二、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20%。投资者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0%。
三、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本通知的要求。
本公司将同步修订《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中的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
请投资者关注融资融券交易的业务风险,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