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公告首页

关于“日鑫利”现金理财产品与交易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段重叠的风险提示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等规定,自2026年7月6日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扩展为“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标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段为交易日9:15-11:30、13:00-15:30;上海证券交易所标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段为交易日9:30-11:30、13:00-15:30;沪深市场盘后固定价格统一撮合成交时段均为15:05-15:30。

根据业务规则,我司“日鑫利”报价回购业务的现金余额自动委托功能,于每个交易日15:10将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委托金额由系统自动发起1天期报价回购品种(即“日鑫利”)初始委托申报。其中,“符合条件的客户”是指交易日15:10资金账户中可委托金额大于1000元且处于“日鑫利”签约状态的客户;“可委托金额”是指15:10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在扣除保留金额和预约取款金额后仍大于1000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如计划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须关注日鑫利自动委托可能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产生的影响。其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段中,15:10前提交的申报不受日鑫利自动委托影响;15:10后,因日鑫利自动委托已触发,日鑫利可能占用账户内可用或可取资金,进而影响您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如您拟于15:00后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于每个交易日15:10前在“现金理财-日鑫利-设置”,设置账户最低保留金额或自主选择关闭日鑫利;也可在15:10后,通过“现金理财-日鑫利”,取消当日参与金额。

此外,沪深市场大宗交易、债券交易、通用回购、沪港通、深港通业务的交易时段也跟日鑫利有部分重叠,也有类似的影响,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投资者未进行相应设置,可能无法及时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业务等其他业务,请您充分知晓由此对您的资金使用和流动性安排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及损失。如有疑问,请联系专属服务人员或拨打客服热线 95310。

国金证券

2026年7月6日

[返回公告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