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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为有效执行《办法》、《指引》的要求,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我司现就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保障您的相关权益,如遇系统升级提示,请您及时升级您所使用的手机或网上交易软件。
    二、为更科学地评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2017年7月1日起,我公司将启用新的适当性评估问卷,请您及时重新测评。如您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请您通过营业部现场、网上交易软件、手机交易软件等渠道更新您的适当性评估问卷。同时,如您的联系电话、常住地址、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请登录我公司网上交易客户端、手机交易软件进行更新;
    三、当您通过网上交易软件、手机炒股软件等客户端,购买风险等级高于您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申请相关服务时,请您特别关注适当性匹配意见及风险提示。同时,建议您审慎考察该产品或服务的特征及风险,进行充分风险评估,自行做出投资决定。
    四、按照《办法》规定,7月1日起,如果在营业网点办理以下业务,我司会向您进行特别的告知与警示,且告知、警示将全程录音和录像。包括但不限于: 开立个人证券交易账户、开通创业板权限(首次开通)、开通分级基金权限、开通港股通权限、开通新三板股票交易权限、开通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权限、开通退市整理板股票交易权限、开通债券合格投资者权限、开通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权限、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开立股票期权账户、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等业务。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客服热线95310。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