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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优化融券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的要求,自2023年10月30日起,我司将对投资者融券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不同板块的标的证券的融券保证金比例的控制指标。

(1)科创板证券、注册制创业板证券、核准制创业板证券、北交所证券以及相应板块存托凭证的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本次暂不做调整,其计算公式仍为:

注册制类证券、核准制创业板证券、北交所证券以及相应板块存托凭证的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 = 100% +(1-标的证券折算率)×0= 100%

(2)除上述证券以外的其他标的证券(包括主板证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主板证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 = 80% +(1-标的证券折算率)×0.20

二、投资者若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均为100%。

三、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同步修订《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中的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

请投资者关注融资融券交易的业务风险,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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